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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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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地址 |
宝应县安宜东路66号 |
| ◆ 邮政编码 |
225800 |
| ◆ 联系电话 |
0514-8222562 |
| ◆ 传 真 |
0514-8222562 |
| ◆ 投诉电话 |
0514-8222562 |
| ◆ 电子信箱 |
by.lcg@ pub.yz.jsinfo.net |
| ◆ 机构网站 |
http://www.byzs.gov.cn |
|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并根据本县实际,负责拟定外经贸和外商投资管理的地方性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对外经贸政策措施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国际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对应工作;指导全县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二)根据国家、省、市对外经贸发展战略、目标和本县国民经济计划要求,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计划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领导和管理直属外经贸系统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深化改革,监管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对外经贸企业包括本县驻外对外经贸机构和企业进行行业指导和归口管理,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县制订的具体措施及实施办法情况;负责全县外经贸和利用外资工作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和提供咨询服务。
(四)负责联络海关、商检等涉外部门解决外贸出口中有关问题,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负责全县对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为全县有条件的企业申报进出口业务经营权;协同有关部门对外贸出口退税进行稽查;向上级申报和衔接进出口许可证和商品配额;协调管理生产企业的来料加工、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的有关事务工作;研究提出鼓励、发展出口商品生产措施,并协调实施;申报和管理出口商品的生产专项贷款、专项外汇和外贸发展基金,以扶持出口商品生产,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的审批;审核、上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核外商独资企业申请;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及加工装配;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材料;外商投资企业“两类”企业申报;督查外商投资企业筹建、开工投产工作;督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协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
(六)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投资形势,编制年度招商引资活动计划;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制订有关招商引资的地方政策措施,并进行检查落实;组织、指导和管理专业性招商活动;组织、指导或参与企业与外商进行合资、合作项目的谈判。
(七)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项业务;审批或报批设立各类对外经贸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的独资、合资、合作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报批或审批地方技术引进合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外经经营权;对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出国招工合同、简章审核及发布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广告核准;设立外派劳务机构核准及外派劳务培训资格审核;外派劳务输出申报表确认和劳务人员出国审查;协调外经市场准入,规范外经经营秩序。
(八)负责组织对国际经济贸易市场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及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外经贸队伍和业务建设;指导和管理外经贸队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指导和管理出国劳务培训基地建设。
(九)负责对外经贸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邀请客商来宝业务;负责对外经贸活动出访团组的初审和对外承包劳务出国(境)任务的审查;负责接待外国和地区来访的经济贸易代表团、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我县对外经贸方面的涉外事项;管理外国、港澳台地区常驻我县机构和人员的有关涉外事项。
(十)负责WTO规则研究,管理、协调服务贸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际服务贸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交易会的组织、管理和国际货物运输企业的管理;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等。
(十一)负责全县范围园区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园区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园区建设发展数据统计情况综合和考核评比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海外经贸网络;负责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
(十三)负责外经贸行业协会和贸促会工作。
(十四)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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