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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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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地址 |
宝应县城叶挺东路80号 |
| ◆ 邮政编码 |
225801 |
| ◆ 联系电话 |
0514-8278801 |
| ◆ 传 真 |
0514-8278807 |
|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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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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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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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能 |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娑、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省局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四)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县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全县的计量器具;组织实施监督量值仁慈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 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七)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全市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 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窗口、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管理锅炉、压力窗口、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九)承办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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