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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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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地址 |
宝应大道88号行政中心1区2楼 |
| ◆ 邮政编码 |
225800 |
| ◆ 联系电话 |
0514-8284219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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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电话 |
0514-8284219 8282258 |
|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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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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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能 |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工作政策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案及要求;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与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措施,当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农村工作的参谋。
(二)负责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或工作意见,供县委、县政府决策;指导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有关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三)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四)加强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工作。
(五)负责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六)加强农村产业化政策研究,引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参与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实施规划。
(七)抓好农村现代化试点示范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规划。
(八)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对扶贫资金的收、管、用实施管理和监督。
(九)指导和监督农业合作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参与监管其它农业投入资金。
(十)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的后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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