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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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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地址 |
宝应大道88号行政中心2区2楼 |
| ◆ 邮政编码 |
225800 |
| ◆ 联系电话 |
0514-8282602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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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能 |
(一)负责制订县级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县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指导县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三)指导县级机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县级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协同县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机关党员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员股级干部和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
(五)组织指导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并按规定权限审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六)组织指导机关各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其组成人员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七)负责县级机关的党员发展工作,审批直属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发展的党员。
(八)领导县级机关工委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县级机关妇女委员会、县级机关人民武装部等群众组织和人民武装的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县级机关团工委、县级机关妇委会组成成员的考核、任免。
(九)负责县级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负责县级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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